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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APP金融理论与实务doc
在1994年12月28日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供应量统计和公布暂行办法》中,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将我国货币供应量划分为M0、M1、M2以及M3等几个层次,各层次所涵盖的内容如下:
M2=M1+居民储蓄存款(包括活期储蓄和定期储蓄)+单位定期存款+其它存款
但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和货币化程度的进一步深化,在货币层次划分方面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并就如何调整层次划分产生了种种分歧,这在目前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居民活期储蓄存款是否应计入狭义货币M1的问题;2、股民保证金应计入何种货币层次;3、外币存款是否应划入货币层次的问题。另外,我国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s)是否应该象国外那样划入M3层次,也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我们仅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谈点儿粗浅的看法。
如上所述,在1994年的货币层次划分中,居民活期储蓄存款被列入M2层次。但随着我的提高,针对居民活期储蓄的银行卡有了较大范围的使用,其中有相当大的部分直接用于消费和转账结算(2000年用银行卡实现的交易量为43.53万多亿元。其中,22万亿元, %。);而且,还有部分城市开办了居民支票业务。基于这一变化,不少人认为:应将居民活期储蓄划入狭义货币M1。
无可否认,所有上述变化都无疑使得居民活期储蓄存款的流动性增强,而且办理了银行卡的活期储蓄存款以及居民支票存款确实具有直接的购买能力,在这一点上它和企业的活期存款没有太大的差别,将其划入M1层次似乎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应该看到:在我国,居民支票业务量还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至于办理了银行卡的活期储蓄存款,它具有直接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能力,除掉提取现金的份额(这部分和以往的活期储蓄没有本质的区别),,这似乎是一个不应忽视的数额。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其中只有1060亿用于直接消费,%。如果和整个活期储蓄存款的交易总量(银行卡交易总量+活期储蓄存折交易总量)相比,这一比例将会更低。可见,我国居民活期储蓄存款成为直接的购买力并不具有普遍性,目前的量变尚不足以改变活期储蓄存款的准货币性质。这如同我们并不因M1中肯定有一些不发挥现实购买力的沉淀性货币而将其划入准货币具有同样的道理。所以,我们的观点是:目前仍不宜将居民活期储蓄存款划入狭义货币M1。当然,如果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居民活期储蓄存款直接用于商品和劳务的购买成为普遍的行为,且数量上已达到不可忽视的程度,届时再将其划入狭义货币M1,就具有更大的合理性。因为此时,居民活期储蓄存款的性质已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2001 年 6 月份第一次修订货币供应量,将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计入 M2。 2002 年初, 第二次修订货币供应量, 将在中国的外资、合资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业务, 分别计入到不同层次的货币供应量。可能的改动: 可能的改动: 尽管货币供应量统计已修订了两次,但它仍未全面反映金融市场的变化:一是货币在境内外的流动加大。货币在境内外的流动表现为人民币的流出和外币的流入。二是出现一些新的金融资产且交易量增长迅速,与货币供应量统计相关的有:短期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债券回购等。三是金融机构发生变化。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出现了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公司、住房公积金、担保公司、养老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们的一些资产构成了货币供应量。也有部分存款性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他们吸收的存款不应包括在货币供应量之内。保险公司业务的发展使保险存款增长较快,对货币供应量影响较大。中国人民银行于 2003 年 12 月 17 日发布公告, 就修订货币供应量统计分类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报告是央行研究局的《关于修订中国货币供应量统计方案的研究报告》,根据这个报告,现有的金融机构分类方式和各层次货币供应量统计分类将会进行调整。我国货币供应量的统计分类有可能在原 M0、M1、M2 三层次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新的分层 M3。对各层次货币供应量统计的修订,央行的研究报告提出了四种方案。其一,维持原结构不变,扩大数量较大、流动性变化明显的金融资产的监测层次。货币供应量在原 M0、M1、M2 三个层次的基础上,再扩大到 M3。M0、M1、M2 三个层次不做调整, 保持了统计的连续性,便于操作和对比。其二,对原结构进行微调,同时扩大货币供应量一个监测层次。货币供应量划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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