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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推动我国银行业供PG电子技巧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
供应链金融作为连接产业与金融的重要纽带,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银行业作为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参与者,其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探索与发展,既反映了我国产业结构的变迁,也体现了金融科技的创新活力。我国银行业供应链金融在经历了不同发展阶段后,正朝着更加规范化、智能化、绿色化和普惠化的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
19世纪中后期,美国、日本等国家出现了存货和保理业务(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即供应链金融的雏形。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对外贸易发展的不断深入,保理业务于20世纪80年代末进入我国,并于2000年后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其基于贸易背景真实性和现金流自偿性的特点,为此后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奠定了基础。
2001年,深圳发展银行在广州和佛山试点动产及货权质押等融资业务,被业界视为我国最早的供应链金融实践。此后,我国银行业逐步将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发展成系统性、综合性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创新发展,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缓解供应链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作出了积极探索。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末,全国性商业银行及部分外资银行已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单家银行累计融资规模处于百亿元至千亿元级水平不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主要有出口保理、融资租赁保理、票据和票据贴现、信用证和福费廷及动产货权质押融资等。
2010年后,上海钢贸诈骗案、青岛港金属融资诈骗案、大连机床骗贷案等风险事件相继发生,暴露出银行业贸易融资业务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手段不足等问题,促使银行业针对虚假贸易、重复质押等欺诈行为进行反思,在强化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的同时开始探求供应链金融发展的转型之路。一方面,银行开始从前台退至后台,通过与产业链中的龙头企业(核心企业)合作,为其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提供资金融通,以规避风险。另一方面,平台化成为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重要趋势,通过搭建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整合供应链的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
在此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特别是2015年前后,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供应链金融发展的产业及金融政策,我国供应链金融迎来快速发展窗口期,此后的转型快速发展主要呈现出两个特点。一个是参与主体多元化。金融供给侧除传统银行外,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也参与到供应链金融业务当中;信息数据服务提供方除核心企业、中小供应商经销商之外,还出现了电商平台、物流仓储公司以及由银行主导、企业自建或第三方搭建的专门从事供应链金融信息服务的平台公司。另一个是科技应用推动业务创新提质加速。互联网、区块链技术的兴起,促使供应链金融业务产品创新提速,其内涵和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供应链金融在以往服务下游经销商的动产及货权(仓单)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等金融产品外,出现了基于反向保理业务逻辑并依托数字平台化服务系统实现的可拆分、可多级流转的电子债权凭证类业务。此类业务可利用核心企业信用服务于上游多级供应商,为解决供应链上游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供了有效实施路径。
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促使银行等金融机构愈发重视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作为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同时还明确指出要推动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创新发展。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首次清晰完整地界定了供应链金融的内涵,明确了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方向,为我国供应链金融的规范创新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随着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银行业供应链金融开始向数智化加速转型,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打破了传统供应链金融的信息壁垒,在技术层面不仅可以真正实现“四流合一”,还可以实现融资申请、审批、放款等流程的自动化处理,大幅缩短了融资周期,切实提升了客户体验和风险控制能力。政策红利与科技赋能两大因素使我国供应链金融实现了高速发展。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发布的《全球供应链促进报告(2024)》,2023年,我国供应链金融行业规模约为41.3万亿元,同比增长11.9%,近5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88%,呈现蓬勃发展态势。
在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下,一系列聚焦供应链金融规范发展与产融协同的政策相继出台,正在有效引领供应链金融迈向高质量发展。
在经历了起步、快速和高速发展阶段后,我国银行业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仍面临着一些现实挑战,需要行业积极应对、直面挑战,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积蓄力量。
一是供应链金融服务精准度有待提升。银行业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对不同产业链的特性、上下游企业的实际需求缺乏深入调研,导致推出的金融产品同质化,难以精准匹配企业的个性化需求。二是供应链金融拓客及营销策略有待完善。传统供应链金融过度依赖核心企业的信用背书,导致服务范围局限于核心企业上下游的少数企业,获客成本高、难度大,业务开展效果通常取决于核心企业的配合度。三是行业整体供应链金融数智化应用水平有待提升。银行业虽已开始尝试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但大部分银行在数据整合与应用方面仍存在短板,如内部各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数据获取能力有限、数据的真实有效性难以保证等。四是跨部门跨区域合作及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跨部门合作方面,大部分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公司业务、交易银行、普惠业务、风险管理、科技部门等多个部门,导致业务流程烦琐、响应速度慢;在跨区域合作方面,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环境、产业结构、政策要求存在差异,银行分支机构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难度较大,难以形成全国统一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网络;在人才队伍建设上,既懂金融业务又熟悉产业链运作和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短缺,导致银行产品创新能力不足,难以满足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五是跨境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力有待提升。随着我国优势产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跨境供应链金融的需求日益增长,但我国银行业的跨境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对单一,难以满足企业在跨境结算、融资、汇率避险等方面的多元化需求。同时,跨境供应链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等,银行业对此研究不充分或应对不足,面临较大的合规风险。
2024年4月,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指出要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通过多种金融方式促进产业链条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供应链金融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国家战略、促进自身长远发展的重要领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列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关键任务,同时将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列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方向,这不仅为供应链金融发挥产融衔接功能、助力产业链协同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其立足服务实体经济本源提供了战略指引。
2025年4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77号文)。77号文的出台对于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从多维度重塑供应链金融监管框架,构建覆盖全链条的合规管理体系。一是统一标准,明确核心企业、银行和信息服务机构权责,防止监管空白;二是强化风控,要求银行建立全口径债务监测机制,禁止关键环节外包,严防多头授信和资金挪用;三是规范数字化工具,界定应收账款电子凭证属性,禁止虚构贸易背景,推动供应链票据试点;四是保护中小企业,禁止核心企业拖欠账款或强制不合理支付条件;五是厘清信息服务机构定位,禁止其从事金融业务,强化数据安全。我国供应链金融行业进入了规范与创新并重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坚持守正创新,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进一步提高供应链金融服务精准度。在科技金融方面,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研发投入供应链融资等产品,助力企业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推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在绿色金融方面,创设绿色订单融资、碳资产等绿色供应链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实现绿色转型,引导资金流向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推动绿色低碳和供应链可持续发展。在普惠金融方面,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预付款融资、存货融资等业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便捷、低成本的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在养老金融方面,推出养老社区建设供应链专项贷款、养老用品应收账款保理等产品,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在数字金融方面,要以数字化技术为核心驱动力,进一步优化系统平台建设,通过供应链金融服务向数字化、智能化、场景化不断转型升级,推动金融服务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
打破传统思维,探索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促进供应链金融生态化发展。一是探索脱核化模式。突破对核心企业的单一依赖,依托区块链技术搭建产业链分布式信用网络,整合全链条交易、履约数据,为未直接对接核心企业但交易稳定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支撑。二是深挖“数据信用”与“物的信用”价值。整合企业交易、税务、物流等多维数据,联动电商平台、政务系统构建动态信用画像,通过大数据匹配融资需求;联合仓储、物流机构,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质押物的实时监控与估值,为拥有优质动产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三是强化生态建设。通过生态协同激活全链条资源,提升拓客效率与服务覆盖面,可联合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等批量接入集群数据,实现精准获客,赋能信用挖掘。
强化技术赋能,提升服务质效,加速推进供应链金融数智化转型发展。一是以技术架构升级为基础,搭建一体化数智平台。建议由商业银行总行牵头建设覆盖全链条的技术中台,整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核心技术,统一数据标准与接口规范;分行部署区域化算力节点,适配地方产业数据特征;支行配备轻量化操作终端,提升一线服务响应速度,构建“总行中枢+分行节点+支行终端”的三级技术架构。二是以智能工具渗透为路径,强化业务与风控赋能。开发供应链智能图谱系统,自动关联企业交易、物流、信用等数据,生成可视化产业链关系图;部署人工智能审批机器人,实现融资申请的自动核验,极限提升审批时效;应用区块链存证平台,确保仓单、发票等凭证的不可篡改性,有效防范重复质押风险。
加强内部合作,优化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强化供应链金融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以组织架构优化为支撑,推行专业化管理模式。建议由商业银行总行指定供应链金融统筹管理部门,统筹产品研发、风险管控与跨部门协调;实行分级落地机制,分行设立专项团队对接区域产业需求,支行选定专营网点聚焦中小微企业服务,形成“总行统筹+分行攻坚+支行落地”的三级响应体系,提升服务敏捷性。二是以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构建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联合高校、行业协会开设供应链金融专项课程,涵盖金融知识、产业特性、信息技术等内容;建立动态培育机制,通过轮岗交流、项目实战等方式,提升人才对产业链的理解深度;引进数据分析师、产业研究员等专业人才,打造“金融+产业+技术”的跨界专业团队,支撑业务发展。
强化内外联动,推动供应链金融国际化发展,更好服务我国优势产业、重点企业“走出去”。一是强化跨境法规研究与合规管理。组建专业研究团队,深入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与国际法律机构合作,及时跟进法规变化信息,为开展跨境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法律支持,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二是丰富跨境金融产品和服务。有效利用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借助自贸区(港)、保税区等特殊区域政策优势,在传统跨境结算和融资的基础上,积极开发综合性跨境金融服务,如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跨境融资、为大宗商品贸易设计价格风险对冲工具、运用区块链技术优化跨境结算流程等,有效满足企业跨境供应链发展需求。三是加强跨境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合跨境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物流商、海关等,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时掌握货运、库存、交易等信息,为业务开展提供更全面的风险评估依据;加强国内外分支机构的联动,共享客户信用信息,共同为企业提供跨境金融服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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